【佛学入门<谈锡永作品集> • 2.谈释名相<7.佛家名相> • 基本概念】
2010102
第二讲 法的体相用
体、相、用是佛典中常见的名词,实在是指诸法的本体、相状、功能。
体、本体、性、自性,是一组同义词,都指诸法的本质而言。
但有时却又将“性”“相”两词通用,这时,“相”就不指相状和形态,而是指法的本体了。佛典之难读,即在于这些名词的混淆,不过读多了,也就自然能够随文义加以分别。
我们任何人都无法知道“诸法实相”(本体)。拿一张钢桌,问你本体是什么?你答,是钢板。如果依照世间知识的层次,可谓没有答错。但其实却答得很粗略,因为我们还可以追问:钢的本体是什么?如此一层层追究下去,连专研究基本粒子的物理学家都答不上。
我们对“相状”的了解,更加靠不住。一张圆桌,在我们眼中其实是椭圆形,不过我们用常识去修正自己所见,然后才说它是圆形。对一张圆桌的相状,所见与所知已经有分别,更何况是对宇宙间一切相状的认知。
我们也无法了解诸法的“功能”,譬如我们的祖先,就不知闪电可以制造臭氧,臭氧可以帮我们阻挡紫外光的辐射。我们现在固然已超越了祖先,但我们的所知其实亦有限。
你看,我们生长在诸法的世界里,却原来对诸法的体、相、用,一切都是无知。